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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审计局三项措施 强化国有企业对外担保风险管控
发布时间:2025-12-30 文档来源:

国有企业的对外担保行为,肩负着保障国有资产安全、防范重大经营风险的政治责任和经济责任。市审计局在国有企业审计过程中,重点关注对外担保方面的风险管控,提升国有企业抗风险能力,促进企业稳健经营、健康发展。

一是关注制度制定,筑牢内控基石。审计国有企业是否依据《公司法》《民法典》及国资监管规定,建立了权责清晰、流程闭环的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制度中是否明确担保对象、担保额度、决策审批流程、风险防控等关键信息。决策中是否真正履行了“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程序,风险管理部门或岗位是否切实履行了尽职调查、风险评估和后续监控职责。如审计发现“未按规定对贷款主体进行资信调查和风险评估,增加企业担保风险”的问题,审计提出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据建立完善对外担保制度,并严格按照制度履行担保手续的建议

二是关注总体规模,设定安全边界。审计需精确计算企业包括子公司在内的累计担保总额,分析担保金额的分布结构,揭示是否存在为单一被担保对象或单一项目提供与其风险承受能力不匹配的巨额担保。同时分析在集团内部,是否存在为经营不善、偿债能力弱的子公司提供过度担保,导致风险向母公司高度集中。如审计发现“超持股比例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问题,审计提出加强担保业务的管理,控制担保规模,防范风险的建议。

三是关注对象范围,严守准入关口。审计企业是否对不具备合法主体资格以及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所禁止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核查被担保方的财务报表、征信报告等,分析其是否资信良好、具备履约能力,是否存在资产负债率畸高、持续亏损、现金流断裂等重大风险。同时重点评估被担保方提供的反担保物(抵押、质押)是否足值、权属是否清晰等,有效避免大量潜在的代偿损失,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孙志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