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在“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精细化预算管理的背景下,审计紧紧围绕绩效目标设定、运行监控、评价及结果应用等重点,发现预算绩效管理在具体实践中的“堵点”“难点”,主要体现为:一是目标导向作用不强,部分单位在设定绩效目标指标时过于宏观,缺乏实际指导意义;二是评价结果数据不真,绩效评价环节的真实性与客观性面临挑战,存在随意编造数据、掩饰实际问题的情况;三是结果应用效果不佳,绩效评价结果对于次年预算安排的影响有限,未能形成有效的正向激励和反向约束。
究其原因:一是部门单位对资金预算绩效目标重视程度不足、事前谋划不够、编制人员专业能力不足;二是“报喜不报忧”的答题意识强与容错纠错机制缺失;三是财政部门对目标管理不全面,事后评估约束不强,“奖优罚劣”原则运用不充分。
针对以上问题,提出如下建议:
一是校准“导航仪”。在目标编制上下功夫,建议财政部门牵头,建立健全“能落地、可衡量、有挑战”的绩效指标库,预算单位在项目库中挑选适合实际的绩效目标。对新预算项目,财政部门要指导单位分解目标为具体、可量化的绩效指标,并强化目标与预算的同时审核。
二是装实“计价器”。推动建立多方参与的评价体系,除财政部门抽查外,引入专家、第三方机构等独立力量,探索运用大数据分析等技术手段,对绩效数据进行对比验证。同时,审计部门加大对绩效自评结果的抽查复核力度,查明弄虚作假数据,坚决挤掉评价数据中的“水分”。
三是用好“指挥棒”。强化绩效结果的刚性约束,严格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和改进管理的重要依据。对绩效优异的,在预算安排上予以优先保障;对绩效差的,进行压减乃至取消;对整改不力的,与单位考核、干部问责挂钩。树立“讲绩效、重绩效、用绩效”的鲜明导向,让绩效真正推动预算向全面、系统、科学发展。(王文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