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动态
建设工程合同是建设领域中最为重要的法律性文件,从明确各方权益、规范工程进度、控制工程质量、成本管理等方面提供了法律性保障。近年来,市审计局坚持把合同管理情况作为政府投资审计重点内容予以关注,发现建设项目合同管理过程中还存在法律意识淡薄、合同编制不规范、合同履行不到位等不规范问题,主要表现为:
一是对合同重要性认识不到位,法律意识淡薄。部分合同在不具备实施条件的情况下签订,合同洽谈时对承包人的承诺未作可行性分析;部分项目存在合同约定条款与相关法律条款约束相悖,合同签订依据不具备法律强制规范性;部分项目存在合同内容背离招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招标施工图纸与工程量清单不一致,工期安排不合理;项目合同风险处置不合理、违约责任界定不清楚,项目违约保证金约定不合理,明显高于合理范围等问题。
二是合同编制不规范,签订不及时。在合同编制中,存在套用其他与本项目具体情况不适宜的项目合同模版,合同要素上缺少签订时间、书写错误、语句表达歧义等问题,合同内容上存在权利义务约定不明和明显有失公正、合同与招投标文件约定内容有冲突,与项目合同体系中其他相关合同内容冲突等问题;在合同签订时,未能及时按照法律法规及招投标文件要求进行签订。
三是合同履行不到位,建设单位监管不力。部分施工单位未按合同约定实施,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存在转包和分包现象;部分项目建设单位对监理单位监管不力,监理履职不到位,未按投标文件承诺委派监理人员,违规同时在两个建设项目中承担监理工作,同时在合同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时,未能及时主张权利,按照合同条款要求乙方承担合同违约金等问题。
以上问题的存在可能导致合同无法发挥保障作用、权利主张依据不明确、超规模投资和整改难度大等风险,对此,审计建议:
一是建章立制,提高法律意识。首先建设单位须建立健全合同的内控管理制度,加强对各级管理人员、员工合同法规的宣传教育,增强法制观念和风险意识。采用内部培训、法律咨询等形式,培养一支懂法律、懂合同的管理队伍。除此之外应确立合同管理工作人员的权责利,建立健全职位激励机制和奖惩机制,以体制推动人为。
二是规范合同条款设置和审查,加强合同管理。建立健全合同必备内容条款、禁止行为和应当注意事项清单,建设单位和聘请的法律顾问应全程参与合同的谈判起草工作,对合同的主体资格、内容的合法性、条款的完整性、用语的准确性以及是否损害国家、集体和社会公共利益等方面进行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通过审核了解,对不合理、不合法的条款及时予以纠正,不齐全的条款进行补充,把好合同签订关。
三是建立健全合同体系,提高合同执行力。工程项目自身的独特性、冲突性和利益多元性要求建设单位要注重合同体系的建立和完善,严格审查同一项目所有相关合同的合同条款,避免出现因合同条款设置不当而导致的利益冲突。要严格履行合同,有效控制索赔,对合同执行不到位的情况及时纠正,积极主张权力,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加强考核评价,定期对施工设计监理单位的合同履行情况进行考核评价,对履约不到位造成恶劣影响的相关单位要严肃处罚,降低资质等级或吊销资质证书。(王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