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3月17日 星期五(农历)二月廿六
审计结果公告
2025年第1号公告:关于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2024年度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2025年5月20日在巴彦淖尔市第五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彭玉堂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代表市人民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2024年度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2024年8月28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23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提出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化预算绩效审计,做好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的意见。会后,有关旗县区政府、市直部门和单位认真落实整改工作,合力推动审计整改取得了扎实成效。   截至目前,立行立改的432个问题完成整改431个,整改率达99.77%;分阶段整改的71个问题完成整改62个,整改率为87.32%;持续整改的17个问题完成整改8个,其余问题均已制定整改措施和计划;移送纪委监委案件线索5起,已全部反馈;移送主管部门问题61起,已全部反馈。通过整改,促进制定完善规章制度28项,加快资金下达6.26亿元,核减财政拨款3.86亿元,收回、追回、上缴财政资金和盘活存量资金0.56亿元,调整账表0.19亿元,退还保证金792.48万元。   一、财政管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市本级预算执行审计查出43个问题,已整改42个,正在整改1个。通过整改,促进制定完善规章制度1项,加快资金下达0.16亿元,收回、上缴财政资金71.49万元。磴口县财政收支审计查出44个问题,已整改38个,正在整改6个;移送主管部门问题16起,已全部反馈。通过整改,加快资金下达4.46亿元,收回、追回、上缴财政资金12万元。   二、市本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审计查出83个问题,已整改79个,正在整改4个。通过整改,促进制定完善规章制度5项,调整账表44.91万元,收回、上缴、归垫财政资金12.28万元。   三、政策落实跟踪和重点专项审计(调查)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贯彻落实跟踪审计查出24个问题,已整改23个,正在整改1个;移送主管部门问题2起,已全部反馈。通过整改,促进制定完善规章制度2项,加快资金下达7847.71万元,退还保证金269.18万元。国家、自治区和巴彦淖尔市稳经济一揽子政策和接续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查出57个问题,已整改55个,正在整改2个;移送主管部门问题2起,已全部反馈。通过整改,加快资金下达1644.75万元。国家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专项审计调查查出51个问题,已整改50个,正在整改1个;移送主管部门问题2起,已全部反馈。通过整改,促进制定完善规章制度9项,加快资金下达2567.56万元,退还保证金376.7万元,收回财政资金16.41万元。2023年民生实事推进落实专项审计调查查出28个问题,已全部整改;移送主管部门问题1起,已反馈。通过整改,促进制定完善规章制度2项,加快资金下达782.35万元,追回资金2.24万元。内蒙古河套灌区水利发展中心2022年度水费收支专项审计调查查出8个问题,已全部整改;移送主管部门问题5起,已全部反馈。通过整改,收回资金238.62万元。2023年政府投资基金、市本级“十四五”规划费用管理等其他6个专项审计(调查)查出32个问题,已整改29个,正在整改3个;移送主管部门问题2起,已全部反馈。通过整改,促进制定完善规章制度9项,收回财政资金5000万元,加快资金下达735万元,归垫资金73.67万元。   四、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3个涉改单位国有资产审计查出15个问题,已全部整改。通过整改,退还保证金146.6万元,调整账表58.61万元;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审计查出6个问题,已全部整改;移送主管部门问题1起,已反馈。通过整改,调整账表160.43万元;磴口县国有资产审计查出9个问题,已全部整改,移送主管部门问题4起,已全部反馈。通过整改,调整账表1083.86万元。   五、重点投资项目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乌梁素海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试点工程审计查出96个问题,已整改95个,正在整改1个;移送纪委监委案件线索5起,已全部反馈;移送主管部门问题17起,已全部反馈。通过整改,核减财政拨款3.82亿元,加快资金下达442.05万元,收回、追回、上缴财政资金204.76万元。国道331线乌珠尔至北银根公路工程竣工决算等7个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查出24个问题,已全部整改;移送主管部门问题9起,已全部反馈。通过整改,加快资金下达2320万元,调整账表567.82万元,核减财政拨款361.47万元。   从整改情况看,尚未完成整改的问题主要集中在资金拨付不及时、工程项目建设缓慢、未实施绩效评价等方面,主要原因是部分地区财力不足,收支矛盾突出,需要分阶段逐步筹措资金,填补资金缺口;部分工程建设前期准备不充分,完善项目实施流程需多方合力,推动进展需一定时间;资金使用主体和监管部门对资金使用效益重视程度不足,需要增强绩效意识,完善绩效评价体系。目前,相关旗县区、有关部门对未完成整改的事项,均已制定整改方案或提出计划和措施,细化了整改任务书,明确了整改路线图、时间表,正在分阶段、分步骤有序推动整改落实。下一步,将严格落实审计整改相关工作要求,依法对被审计单位落实整改责任及后续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确保各类问题改到位、改彻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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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第13号公告:关于2023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市五届人大常委会   第十六次会议文件(七)   关于2023年度市本级   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2024年8月28日在巴彦淖尔市第五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上   巴彦淖尔市审计局局长 王 军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23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和上级审计机关要求以及市委审计委员会工作安排,市审计局组织对2023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政策跟踪落实和重点专项审计(调查)情况、重点投资项目审计情况等进行审计,现将审计结果报告如下:   2023年,各地区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聚焦自治区“两件大事”,稳中求进、难中求成,较好地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较好。   ——聚焦财政收支增量,坚决稳住经济大盘。全市财政收支始终保持高位增长的良好态势,收入质量稳步提升,支出规模不断扩大,财政平稳运行能力和水平显著增强。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完成80.15亿元,同比增长3.38%,其中:税收收入完成53.51亿元,同比增加14.76亿元,增长38.09%,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66.76%,占比较去年提高16.78个百分点。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364.73亿元,同比增加57.36亿元,增长18.66%。预算收支总量均创历史新高。   ——坚持保民生兜底线,持续增进民生福祉。全市教育支出35.78亿元,同比增长5.78%,支持职业教育改革试验区建设、市第四中小学建设、新高考综合改革等工作有序推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9.15亿元,同比增长13.37%,进一步提高城乡低保等补助标准,国家普惠性就业创业政策得到有效落实。卫生健康支出28.39亿元,同比增长11.39%,市县乡三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不断完善。住房保障支出12.38亿元,同比增长4.21%,有力支持了老旧小区改造等项目顺利实施。   ——全力推进整改工作,做好审计“下半篇文章”。把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与揭示问题“上半篇文章”摆在同等重要位置一体推进,充分运用市委监督贯通协调平台,不断强化审计监督与其他监督的联动,压紧压实被审计单位整改主体责任和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同时,制定了审计整改工作流程,为规范管理整改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截至2024年6月,针对上一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已整改49.53亿元,建章立制69项。   一、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2023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115.94亿元(含上级补助收入等)、支出98.48亿元;政府性基金收入总计6.36亿元(含上级补助收入等)、支出5.95亿元;国有资本经营收入36.61亿元、支出30.3亿元;社会保险基金收入43.64亿元、支出40.83亿元。   重点审计了财政资源统筹、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财政决算草案编制等情况。同时,按照自治区审计厅的要求,在预算执行审计中对2023年基层“三保”政策落实情况、非税收入征缴管理情况等7个事项开展三级审计机关上下联动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市本级预算执行方面。   1.预算安排不规范、转移支付资金下达不及时。未将上级提前下达的转移支付资金9110.77万元编入预算;市本级年初预算安排对下转移支付资金1265.34万元未细化到地区;提前下达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占年初预算安排的29.32%,低于70%的比例要求;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5.21亿元超过30日下达;上级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11.52亿元超过100日下达;代编预算9361万元未在6月底前分配下达。   2.财政资金未及时发挥效益。一般公共预算结转结余过大,占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24.95%;年内追加7个单位经费306.01万元未在当年全部支出(6个单位追加预算支出进度为0);未清算中等职业教育学生助学金,资金在民办学校结余42.15万元;3个自求平衡专项债券项目未启用或未建成,未产生收益;非税收入专户中结存非税收入11.2万元,未及时上缴国库;延伸审计发现2个单位挪用专项资金6.28万元。   3.落实基层“三保”政策不到位。将不属于“三保”范围的支出3.92亿元纳入“三保”支出核算;“保基本民生”资金86万元未分配,滞留财政部门;延伸审计发现,14个单位“三保”标识使用不规范1275.04万元;2所学校“保基本民生”资金需求多测算27.15万元;10个单位“三公”经费年初预算较2022年增加,未落实只减不增政策;1个单位在政府批准调剂前支出公务出国(境)费3.79万元。   (二)县级财政收支方面。   1.预算安排、审批和执行不规范。未将上级提前下达的转移支付资金5766.71万元编入预算;未通过预算安排带薪休假补贴1.02亿元、债券利息和发行费715.68万元。安排债券资金支出10.43亿元未及时报县人大审批;调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1790万元未报县人大审批。应结转未结转转移支付资金10.96亿元;挤占专项资金和债券资金1.1亿元;未按规定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47.48万元。   2.财政资金未及时发挥效益。未将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6.5亿元下达或拨付到部门和单位;债券资金未支出滞留财政部门1462.47万元、滞留部门单位2.49亿元、滞留项目单位6685.12万元;未按规定分配专项转移支付资金2088.2万元;未按规定时间兑付耕地地力保护补贴163万元;盘活存量资金未使用形成二次沉淀1.04亿元;4个单位应收未收、应缴未缴或未及时上缴非税收入907.9万元。   3.部门单位内部管理不规范。1个单位以不合规票据列支40.87万元;1个单位未取得货物销售发票列支41.8万元;1个单位签订合同不严谨、履行合同不严格;4个单位违规将零余额账户资金37.11万元转入基本户;1个单位未履行政府采购审批手续7.53万元;2个单位先招标后办理立项手续或未办理施工许可证。   二、市本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9个部门及所属24家单位2023年可执行的部门预算资金5.99亿元,预算执行率平均为96.61%,并对相关事项进行延伸审计,发现各类问题金额7089.71万元。审计结果表明,部门预算执行总体情况基本规范,但在重点工作任务推进落实、预算管理和预算执行等方面存在一些需要加以改进的问题。   (一)重点工作任务需进一步推进落实。5个部门未完成工业节水目标、体育场地无障碍化改造等7项工作任务;2个部门工作推进缓慢,6630万元资金未及时发挥效益;3个部门落实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皮革羊毛产业试点建设等政策不到位,未达到预期效果。   (二)部门预算管理工作仍不扎实。7个部门预算编制不科学、不准确;1个部门未将上年度结余结转资金67万元纳入当年预算;2个部门未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坐支财政收入10.39万元;3个部门无预算列支费用20.38万元;2个部门未经批准随意调整预算23.72万元;2个部门未达支付条件提前支付资金10.96万元。   (三)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过紧日子要求不到位。3个部门“三公”经费编制不规范、执行不严格,存在“三公”经费预算逐年增加、“三公”经费超预算支出等问题;1个部门虚增公务接待费1.77万元;1个部门超次数、超会期召开工作会议和业务会议。   (四)财政财务和内部管理较为薄弱。4个部门账务处理不规范53.07万元;8个部门财务管理不规范,存在往来款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违规转账、合同签订不规范等问题;2个部门决算报表编制不完整;5个部门未按规定使用公务卡结算差旅费、培训费等费用。   三、政策落实跟踪和重点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重点审计了优化营商环境、稳经济一揽子政策和接续政策2项政策落实情况,以及国家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2023年民生实事推进落实等9项重点专项情况。   (一)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贯彻落实跟踪审计情况。重点审计了深化“放管服”改革、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等政策贯彻落实情况,抽查46个部门单位、90个项目、91个企业,涉及资金1.84亿元。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招商引资领域政务诚信建设仍需加强,涉及1个旗县招商引资承诺未兑现、4个地区园区服务保障措施不落实。二是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仍需规范,还存在行政机关违反规定指定质量检测中介服务的情况。三是亲清的新型政商关系仍需改进,涉及8个单位保证金管理不规范、4个单位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情况仍较突出、4个单位滞拨涉企补助资金3857.93万元。四是深化“放管服”改革需进一步推进,涉及3个地区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仍有差距。   (二)国家、自治区和巴彦淖尔市稳经济一揽子政策和接续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重点审计了缓缴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保证金、持续深化“五个大起底”和阶段性减免市场主体房屋租金等6方面政策落实情况,抽查195个单位、208个项目,涉及资金4.3亿元。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缓缴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落实不到位,涉及10个单位未按要求缓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保证金910.26万元、3个单位未按规定存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二是“两个毫不动摇”支持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落实仍需推进,主要涉及3个地区财政部门未及时下达各类鼓励民营企业创新发展专项资金1763.3万元。三是阶段性减免市场主体房屋租金政策落实不到位,涉及11个单位未按规定减免87家小微企业房屋租金90.99万元。四是民生保障能力建设还需加强,涉及3个地区财政部门未及时下达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和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1.33亿元、1个地区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未按期完工。   (三)国家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专项审计调查情况。重点审计了高标准农田建设和粮食生产、设施农业和设施畜牧业建设等情况,抽查16个部门。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任务推进迟缓,未印发国家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基地重点任务清单。二是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护不到位,已建成项目未上图入库、耕地深松项目与高标准农田深松地块重叠,涉及土地面积7890亩、资金1060.24万元。三是耕地轮作完成面积不实,耕地轮作完成地块中存在果园地和林地等非耕种地块380亩。四是残膜回收与处置方面仍需加强,主要涉及残膜回收网点运行效果不佳、残膜当季回收率不达标、残膜处置不当。   (四)2023年民生实事推进落实专项审计调查情况。重点审计了2023年自治区21件民生实事推进落实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资金筹集、分配和使用不规范,主要涉及1个地区未及时足额拨付自然村通硬化路项目和养老服务补助等财政资金779.8万元、未及时发放“三支一扶”和社区民生基层服务计划人员生活补贴47.61万元、少发放城乡低保人员和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提标资金5.85万元。二是责任部门职责履行存在缺陷,主要涉及2个单位政策保障缺位、6个单位未能完成目标任务或目标任务完成进度慢、1个单位上报全国学生体质健康系统数据不实。三是政策落实不到位,涉及4个单位民生实事未充分发挥效益或闲置浪费、1个单位救助对象资质审核不严格。   (五)2022年度水费收支专项审计调查情况。重点审计了水费收支管理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违规转借贷款1亿元,额外承担借款利息1974.54万元。二是应收未收非农供水水费1877.58万元。三是人员支出占水费收入和供水成本比重偏高,水费供养亦水亦农人员退休工资负担较重,同时用水费供养非本单位人员248人。   (六)其他专项审计(调查)情况。除上述重点专项审计(调查)外,还完成了6个专项审计(调查)。一是审计了我市2013年1月以后完工(关账)的国外贷援款项目中使用国外贷援款资金形成资产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碳汇造林示范项目主管部门监督管理职能落实不到位,财政部门未对国外贷援款项目组织实施绩效评价工作。二是审计了市本级2023年政府投资基金管理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财政部门违规将地方政府债券资金5000万元用于基金设立,基金实际到位资金中引入社会资本比例过低,未充分发挥引导作用和放大效应。三是审计了五原县、巴彦淖尔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2年度招商引资完成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2个地区招商引资项目到位资金认定依据不充分,1个地区房地产项目虚列到位资金199.2万元。四是审计了市本级“十四五”规划费用管理使用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4个单位挤占上级专项资金或项目业务经费76.08万元编制“十四五”规划,1个单位“三重一大”决策会议记录不完整。五是审计了市本级2020年至2023年4月底新冠疫情防控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财政部门截留专项资金182.7万元,2个单位挤占挪用专项资金2.58万元。六是审计了巴彦淖尔市巴运公交有限公司2022年度运营收支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多列管理费用60万元,多计营运成本13.29万元。   四、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情况   在涉改单位专项审计调查、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县级财政收支审计中,重点关注了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情况。   (一)涉改单位国有资产审计情况。审计的3家涉改单位截至2024年3月底资产总额2292.64万元,净资产1759.95万元。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资产不实,主要涉及2个单位价值48.38万元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未入账,1个单位将费用计入固定资产核算10.23万元。二是管理不严,主要涉及1个单位成立至今未进行固定资产盘点,1个单位未设置资产实物管理人员,临时指派人员进行资产盘点和管理。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审计情况。在9个部门预算执行审计中,重点关注了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4个部门应记未记固定资产、无形资产8.83万元,1个部门固定资产账实不符,1个部门处置资产未进行账务处理。   (三)县级国有资产审计情况。在县级财政收支审计中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数据上报与实际不符,涉及2个单位填报的国有资产报表数据与实际情况不符,1个单位资产出入库管理不规范,财务报告数据不真实。二是资产不实,涉及4个单位购买或调入固定资产未登记固定资产账20.61万元,1个单位出资入股资金未记入长期股权投资核算1000万元。三是管理不严,涉及1个单位未经批准处置固定资产,且收入未入账40.51万元,1个单位购买疫情防控物资未按要求备案且未建立健全疫情防控物资出入库台账。   五、重点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一)乌梁素海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试点工程审计情况。重点审计了乌梁素海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试点工程以及乌梁素海综合治理相关工程的决策和管理、资金来源及拨付、工程结算和绩效等情况。审计覆盖了7大类工程、25个重大生态工程子项目、涉及投资39.35亿元。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工程结算不实,19个子项目多计工程结算3.87亿元。二是项目决策和论证科学性有待优化,主要涉及2个项目前期论证不充分,后期运行困难;2个项目部分选址不合理,无法投入使用;1个项目合作协议未约定实质性内容,存在国有资产权益损失风险。三是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有待提升,主要涉及3个项目部分工程设施闲置、2个项目运行效果较差,未发挥预期效益;部分造林地块苗木成活率低,未达到项目预期目标。四是项目资金效益有待加强,主要涉及1个项目未按工程进度拨付资金356.62万元;1个项目建设资金629.92万元滞留财政部门。   (二)其他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情况。2023年7月以来,聚焦提升基础建设、保障改善民生等重点领域,推动重要建设项目提质增效,完成政府投资的工程审计项目7个,涉及资金15.3亿元。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工程结算不实,5个项目多计工程价款929.29万元。二是建设程序不规范,4个项目未办理施工许可、建设用地批准、开工许可等审批手续。三是工程招投标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格,主要涉及1个项目违规采取邀请招标方式招标,1个项目评标专家未客观公正履行评标义务,1个项目应扣未扣监理单位投标保证金。四是项目运行管理不到位,主要涉及1个项目未按规定设置桥梁信息公示牌,1个项目工程施工过程资料缺失。   六、经济责任审计情况   2023年,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市审计局开展经济责任审计项目18个,审计领导干部18人,其中任中审计4人、离任审计14人。审计共发现5大类、162个问题,其中直接责任问题16个,领导责任问题146个,查出问题涉及金额1.67亿元。   七、审计发现重要问题情况   2023年7月以来,从审计移送纪委监委、主管部门的66起问题线索以及市委政府领导批示的事项来看,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工程领域的问题较为突出。主要表现在:一是重大建设项目管理不到位造成资金损失浪费。如湖滨带生态拦污工程、八九排干人工湿地修复与构建工程在施工图纸未完成或初步设计未经审查批复前施工,导致提前铺设管道等施工内容作废,涉及工程费用1360.13万元。二是工程层层转包造成建设资金被层层盘剥。如乌兰布和沙漠综合治理工程建设管理不到位,输水工程多层转包,导致各环节分包费用占工程价款的39%。三是工程结算不实造成多计工程价款。如2019年至2021年,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部分工程造价不实、多计工程量,导致多计工程价款1370.81万元。   (二)国有资金的管理较为薄弱。一是未及时收回财政资金,1个国有企业未及时将政府出资资金和归属政府的投资收益5068.79万元足额上缴国库。二是资产未入账核算,1个单位将应计入资产核算的项目支出列支为费用1.16亿元,国有资产存在损失风险。   (三)财经纪律的执行较为松弛。一是挪用专项资金情况依然普遍存在,13个单位将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等专项资金184.11万元用于单位基本支出。二是清理化解财政暂付款任务未完成,2020年至2022年,1个地区未按照消化方案化解暂付款,少化解4.1亿元。三是未落实自治区公示清单制度,1个单位未向同级价格主管部门提交公示清单,违规收取会员费47.82万元。   八、审计建议   (一)强化预算刚性约束,促进财政资金提质增效。各地区各部门要牢固树立依法理财意识,把过紧日子要求作为预算安排的基本原则,构建从预算源头控制到执行末端治理的长效机制。财政部门应加强与其他各部门的沟通协调,合理编制预算草案,坚持量入为出,严格规范代编预算,防止年中追加过高,不断提升预算的指导和约束作用,真正做到“无预算,不支出”。同时积极推进预算管理和绩效管理一体化,科学合理设置绩效目标,提高事前、事中、事后各环节绩效管理水平和监控能力,增强预算执行的时效性和规范性。   (二)加大跟踪问效力度,促进重大政策落地见效。各部门单位要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履职尽责,聚焦聚力办好“两件大事”,紧紧围绕各领域相关政策开展业务活动,增强助企纾困、民生保障等政策落实的穿透性,完善政策配套,强化政策执行,规范使用各类专项资金,确保将各项政策从“纸上”落到“地上”,把有限的财政资源真正用于壮大实体经济和补齐民生短板,不断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切实把实事办好、好事办实,共同推进我市经济健康稳定发展。   (三)持续严肃财经纪律,推动财经运行规范有序。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强财政收入的征缴、入库、分配和管理,做到应收尽收,杜绝延期上缴或不上缴的情况,严格落实“收支两条线”,确保财政收入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从源头强化财政资金管理。要加强财政资金和项目管理,坚决杜绝挤占挪用、损失浪费的行为。同时夯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基础,建立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主体、审批流程、监督机制等,不断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   (四)规范政府投资程序,提高政府投资项目效益。各地区各部门要严格按照立项批复的建设内容、建设规模、批复概算等批准内容进行建设,变更建设内容要及时履行审批手续,规范项目建设管理。重视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管理,从源头控制项目投资,要规范招标投标管理,根据项目特点制定招标文件评标规则,加强投标报价有效竞争,规范工程使用材料设备采购,控制合理价格水平,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全链条管理,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绩效,促进政府投资项目效益最大化。   (五)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推动审计整改标本兼治。各地区各部门要重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对于立行立改类问题做到及时整改,对于分阶段、持续整改类问题,要严格按照时间表、路线图持续做好整改,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同时深入分析审计查出问题根源,推动问题整改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做到整改问题、规范管理和建章立制一体推进,促进解决问题背后的体制性障碍、机制性缺陷、制度性漏洞,真正实现整改一个事项、避免一类问题、规范一个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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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第12号公告:巴彦淖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巴彦淖尔市审计局2024年对巴彦淖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以下简称市工信局)2023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延伸审计了所属3个二级单位巴彦淖尔市工业和信息化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巴彦淖尔市工业发展促进中心、巴彦淖尔市工业节能监测中心2023年度财政财务收支情况。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市工信局是巴彦淖尔市的一级预算单位,内设10个机构,编制22名,2023年底实有21人。市工信局现有3个二级预算单位,编制35名,2023年底实有22人。   2023年,巴彦淖尔市财政局批复市工信局部门预算2001.51万元(含上年结转资金405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预算,除去上年结转资金405万元,市工信局2023年财政拨款预算收入为1596.51万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预算收入1323.48万元增长了20.63%(主要是人员工资增加),当年预算执行中追加预算589.14万元,当年可用于支出的部门预算为2590.65万元。   据市工信局2023年决算报表反映,市工信局2023年部门预算执行2537.87万元,总体预算执行率为97.96%。   2023年,市工信局参与分配的自治区转移支付资金10244.63万元,下达10243.63万元。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三公”经费预算编制不合理。   2021年至2023年,市工信局申请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分别为15万元、16.5万元、16万元,实际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92万元、10.59万元、11.32万元,未根据单位实际情况编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   (二)扩大开支范围列支费用6.1万元。   1.2023年,市工信局为所属二级单位报销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共计5.3万元。   2.2023年,巴彦淖尔市工业和信息化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为市工信局工作人员支付差旅费共计0.8万元。   (三)违规在“三公”经费中列支其他费用3.17万元。   2023年,市工信局使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付2024年电费0.5万元,预付取暖费2.67万元。   (四)未按规定在预算科目之间相互调剂使用资金1.83万元。   1.2023年,市工信局使用差旅费列支临时工工资及社会保险费等共计1.05万元,使用办公费列支差旅费共计0.08万元,用邮电费列支差旅费0.04万元。   2.2023年,巴彦淖尔市工业和信息化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使用差旅费列支设计服务打印费0.66万元。   (五)无预算支出1.82万元。   1.2023年,市工信局预算未安排电费及会议费,实际列支电费0.47万元,列支会议费0.45万元。   2.2023年,市工业发展促进中心预算未安排办公设备购置费,实际列支0.9万元。   (六)未使用公务卡结算1.61万元。   2023年,市工信局报销燃油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等未使用公务卡结算,涉及金额1.61万元。   (七)未按规定建立预算绩效管理制度。   2019年,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要求各级各部门结合实际建立预算绩效管理制度,截至2024年3月底,市工信局未建立相关制度。   三、审计处理及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巴彦淖尔市审计局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具体整改情况由巴彦淖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向社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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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第11号公告:巴彦淖尔市司法局2023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巴彦淖尔市审计局对巴彦淖尔市司法局(以下简称市司法局)2023年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财务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延伸了巴彦淖尔市仲裁综合保障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市仲裁综合保障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市司法局是巴彦淖尔市一级预算单位,内设13个机构,编制60名,2023年底实有53人,市司法局现有3个二级预算单位,编制23名,2023年底实有18人。   2023年巴彦淖尔市财政局批复市司法局部门预算1892.44万元(含上年结转结余),其中财政拨款预算1880.36万元,比2022年增长25.46%。   据市司法局2023年决算草案反映,2023年市司法局预算执行2368.6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预算执行2309.57万元,总体预算执行率为97.5%。   市司法局2023年度无参与国家及自治区转移支付资金情况。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编制和收入统筹方面的问题。   预算编制不科学不细化。   2023年巴彦淖尔市财政局批复市仲裁综合保障中心仲裁业务经费70万元,部门经济分类为劳务费、基本工资、印刷费和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市仲裁综合保障中心未将仲裁业务经费细化到差旅费、办公费等。2023年实际发生仲裁业务经费70万元,其中聘用人员社保8.97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9万元,外聘人员工资12.72万元,劳务费15万元,办公费2.63万元,印刷费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68万元,差旅费0.06万元,残保金0.98万元,其他待摊费用0.45万元,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1万元,预付软件定金2万元,罚没支出0.18万元。冲减2022年支出9.33万元。   (二)部门预算执行方面。   1.坐支仲裁费6.14万元。   2023年市仲裁综合保障服务中心将收取的仲裁费6.14万元,直接用于支付本单位日常运行费用。   2.违规转账39.27万元。   2023年1月至6月,市仲裁综合保障服务中心从零余额账户向基本户转账39.27万元用于劳务费支出。   (三)预算绩效管理方面的问题。   绩效目标未完成。   经查阅市司法局2023年中央和自治区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区域绩效目标表,发现市司法局对司法部门业务装备到位数量(数量为单价1000元以上的装备)指标值是20,经比对市司法局2023年度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支付情况及固定资产台账,发现市司法局2023年度购置的1000元以上的设备数量为9。设置的绩效目标指标与实际完成情况差距较大。   (四)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过紧日子要求方面的问题。   多报差旅补助0.41万元。   2023年,市仲裁综合保障服务中心公务出差用私家车报销燃油费、过路费0.54万元,按实际出差天数应报交通补助0.13万元,多报交通补助0.41万元。   (五)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方面的问题。   固定资产账实不符114.42万元。   (1)截至2024年3月底,市司法局固定资产账面显示车辆35辆,其中7辆为市司法局所有,28辆存在账实不符,资产原值84.4万元。   (2)截至2024年3月底,市司法局固定资产账面显示计算机227台,其中57台电脑未见实物,资产原值30.02万元。   2.应记未记无形资产0.5万元   2023年12月,市仲裁综合保障服务中心购买用友软件一套0.5万元未记入无形资产。   三、审计处理及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巴彦淖尔市审计局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具体整改情况由市司法局向社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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