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巴彦淖尔市审计局对巴彦淖尔市司法局(以下简称市司法局)2023年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财务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延伸了巴彦淖尔市仲裁综合保障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市仲裁综合保障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市司法局是巴彦淖尔市一级预算单位,内设13个机构,编制60名,2023年底实有53人,市司法局现有3个二级预算单位,编制23名,2023年底实有18人。
2023年巴彦淖尔市财政局批复市司法局部门预算1892.44万元(含上年结转结余),其中财政拨款预算1880.36万元,比2022年增长25.46%。
据市司法局2023年决算草案反映,2023年市司法局预算执行2368.6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预算执行2309.57万元,总体预算执行率为97.5%。
市司法局2023年度无参与国家及自治区转移支付资金情况。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编制和收入统筹方面的问题。
预算编制不科学不细化。
2023年巴彦淖尔市财政局批复市仲裁综合保障中心仲裁业务经费70万元,部门经济分类为劳务费、基本工资、印刷费和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市仲裁综合保障中心未将仲裁业务经费细化到差旅费、办公费等。2023年实际发生仲裁业务经费70万元,其中聘用人员社保8.97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9万元,外聘人员工资12.72万元,劳务费15万元,办公费2.63万元,印刷费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68万元,差旅费0.06万元,残保金0.98万元,其他待摊费用0.45万元,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1万元,预付软件定金2万元,罚没支出0.18万元。冲减2022年支出9.33万元。
(二)部门预算执行方面。
1.坐支仲裁费6.14万元。
2023年市仲裁综合保障服务中心将收取的仲裁费6.14万元,直接用于支付本单位日常运行费用。
2.违规转账39.27万元。
2023年1月至6月,市仲裁综合保障服务中心从零余额账户向基本户转账39.27万元用于劳务费支出。
(三)预算绩效管理方面的问题。
绩效目标未完成。
经查阅市司法局2023年中央和自治区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区域绩效目标表,发现市司法局对司法部门业务装备到位数量(数量为单价1000元以上的装备)指标值是20,经比对市司法局2023年度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支付情况及固定资产台账,发现市司法局2023年度购置的1000元以上的设备数量为9。设置的绩效目标指标与实际完成情况差距较大。
(四)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过紧日子要求方面的问题。
多报差旅补助0.41万元。
2023年,市仲裁综合保障服务中心公务出差用私家车报销燃油费、过路费0.54万元,按实际出差天数应报交通补助0.13万元,多报交通补助0.41万元。
(五)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方面的问题。
固定资产账实不符114.42万元。
(1)截至2024年3月底,市司法局固定资产账面显示车辆35辆,其中7辆为市司法局所有,28辆存在账实不符,资产原值84.4万元。
(2)截至2024年3月底,市司法局固定资产账面显示计算机227台,其中57台电脑未见实物,资产原值30.02万元。
2.应记未记无形资产0.5万元
2023年12月,市仲裁综合保障服务中心购买用友软件一套0.5万元未记入无形资产。
三、审计处理及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巴彦淖尔市审计局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具体整改情况由市司法局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