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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第11号公告:巴彦淖尔市司法局2023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发布时间:2024-07-03 文档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巴彦淖尔市审计局对巴彦淖尔市司法局(以下简称市司法局)2023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财务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延伸了巴彦淖尔市仲裁综合保障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市仲裁综合保障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市司法局是巴彦淖尔市一级预算单位,内设13个机构,编制60名,2023年底实有53人,市司法局现有3个二级预算单位,编制23名,2023年底实有18人。

2023年巴彦淖尔市财政局批复市司法局部门预算1892.44万元(含上年结转结余),其中财政拨款预算1880.36万元,比2022年增长25.46%

据市司法局2023年决算草案反映,2023年市司法局预算执行2368.6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预算执行2309.57万元,总体预算执行率为97.5%

市司法局2023年度无参与国家及自治区转移支付资金情况。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编制和收入统筹方面的问题

预算编制不科学不细化

2023年巴彦淖尔市财政局批复市仲裁综合保障中心仲裁业务经费70万元,部门经济分类为劳务费、基本工资、印刷费和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市仲裁综合保障中心未将仲裁业务经费细化到差旅费、办公费等。2023年实际发生仲裁业务经费70万元,其中聘用人员社保8.97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9万元,外聘人员工资12.72万元,劳务费15万元,办公费2.63万元,印刷费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68万元,差旅费0.06万元,残保金0.98万元,其他待摊费用0.45万元,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1万元,预付软件定金2万元,罚没支出0.18万元。冲减2022年支出9.33万元。

    (二)部门预算执行方面

1.坐支仲裁费6.14万元

2023市仲裁综合保障服务中心将收取的仲裁费6.14万元,直接用于支付本单位日常运行费用。

2.违规转账39.27万元

20231月至6月,市仲裁综合保障服务中心从零余额账户向基本户转账39.27万元用于劳务费支出。

   (三)预算绩效管理方面的问题

绩效目标未完成

经查阅市司法局2023年中央和自治区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区域绩效目标表,发现市司法局对司法部门业务装备到位数量(数量为单价1000元以上的装备)指标值是20,经比对市司法局2023年度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支付情况及固定资产台账,发现市司法局2023年度购置的1000元以上的设备数量为9。设置的绩效目标指标与实际完成情况差距较大。

(四)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过紧日子要求方面的问题

    多报差旅补助0.41万元

    2023年,市仲裁综合保障服务中心公务出差用私家车报销燃油费、过路费0.54万元,按实际出差天数应报交通补助0.13万元,多报交通补助0.41万元。

(五)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方面的问题

固定资产账实不符114.42万元    

1)截至20243月底,市司法局固定资产账面显示车辆35辆,其中7辆为市司法局所有,28辆存在账实不符,资产原值84.4万元。

2)截至20243月底,市司法局固定资产账面显示计算机227台,其中57台电脑未见实物,资产原值30.02万元。

2.应记未记无形资产0.5万元

202312月,市仲裁综合保障服务中心购买用友软件一套0.5万元未记入无形资产。

    三、审计处理及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巴彦淖尔市审计局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具体整改情况由市司法局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