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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第8号公告:省道311线建设至查素沟口段(杭锦后旗境内)公路工程竣工决算审计
发布时间:2024-06-28 文档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巴彦淖尔市审计局2024年对杭锦后旗交通运输局及省道311线建设至查素沟口段(杭锦后旗境内)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省道311线建管办)组织实施的省道311线建设至查素沟口段(杭锦后旗境内)公路工程进行了竣工决算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省道311线建设至查素沟口段公路工程是省道311线武川县至额济纳旗公路中的一段,是自治区干线公路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巴彦淖尔市重要农业生产和资源运输通道。20174月,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省道311线建设至查素沟口段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内发改基础字〔2017526) 文件批复同意建设项目实施,路线全长102.6公里(线路经过杭锦后旗、磴口县、乌拉特后旗境内),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建设,项目估算总投资约5.9亿元,资金来源为积极争取自治区投资补助,不足部分由巴彦淖尔市自筹解决,建设工期为2年。20176月,巴彦淖尔市交通运输局以《关于省道311线建设至查素沟段公路工程两阶段初步设计的批复》(巴交发〔2017392)批复项目路线全长99.6公里,总概算6.1亿元。20178月,巴彦淖尔市交通运输局以《关于省道311线建设至查素沟段公路工程两阶段施工图设计的批复》(巴交发〔2017574)批复项目路线全长99.5公里(杭锦后旗境内64.2公里),核准总预算5.48亿元(杭锦后旗境内3.79亿元)。

201612月,经公开招标,工程勘察设计由辽宁省交通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中标,杭锦后旗段合同价375.96万元。20181月,经公开招标,土建施工第一标段由内蒙古交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标,中标价12058.82万元,土建施工第二标段由内蒙古百科路桥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中标,中标价10972.32万元。工程监理第一标段由河北通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中标,中标价211.39万元,工程监理第二标段由内蒙古华通顺公路监理有限责任公司中标,中标价194.15万元。工程于20184月开工,201912月交工验收。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违反合同约定增加监理费用。

省道311线建设至查素沟口段(杭锦后旗境内)公路工程监理合同专用条款明确约定如发生非监理工作原因导致延长或提前工期的,监理服务期费将予以增减,调整金额不得超过暂列金金额。监理一标暂列金额10.84万元,监理二标暂列金额11万元。省道311线建管办违反监理合同约定,与监理单位签订补充协议,监理一标增加延期服务费87.11万元,监理二标增加延期服务费56.10万元,共计143.21万元(未支付)

(二)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技术服务。

省道311线建设至查素沟口段(杭锦后旗境内)公路工程于20184月开工建设,201912月交工验收。20207月,省道311线建管办与内蒙古鑫圣水利水保技术公司签订水土保持监理合同与内蒙古兴蒙水利水保技术有限公司签订水土保持监测合同、环境监理合同、环境监测合同,合同金额共39.34元。公路主体工程建设期,省道311线建管办未按规定实施水土保持及环境保护监理、监测工作,主体工程交工验收后签订上述合同,已不具备开展相关监理、监测工作的条件,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技术服务。

(三)勘察设计管理不到位,增加建设成本390万元。

省道311线建管办对建设项目工程勘察设计工作管理不到位,勘察设计确定的取土场无法满足施工需要省道311线建管办将施工第一标段路基填筑26万立方米土方全部变更为填筑砂砾,增加建设成本390万元。

(四)未经批准擅自取消建设内容。

省道311线建设至查素沟口段(杭锦后旗境内)公路工程实施过程中,杭锦后旗交通运输局及省道311线建管办未经批准擅自取消太阳庙养护工区建设内容,涉及金额740.77万元。

(五)建设程序履行不到位,增加建设成本317.46万元。

20193月,杭锦后旗交通运输局及省道311线建管办未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建设程序履行不到位,导致被自然资源部门罚款317.46万元,增加建设成本。

(六)招标文件违规设置不合理条件,排斥潜在投标人

201711省道311线建管办组织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招标文件设置“本项目投标人须具有应对延期支付的风险和能力,且各土建施工标段的中标人接到中标通知书后15日内向招标人提供应对延期支付先期垫付项目资金5000万元现金”的要求。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条件,违规提高履约担保,排斥潜在投标人,占用企业资金。

(七)工程结算不实,多计工程价款48.61万元。

经省道311线建管办审核,省道311线建设至查素沟口段(杭锦后旗境内)公路工程结算为22638.68万元。本次审计对工程结算情况进行了抽查审计,根据施工合同、工程变更签证及其他工程造价方面有关规定,发现多计工程价款48.61万元。

(八)违规挪用建设项目资金。

20182月,杭锦后旗交通运输局将省道311线建设至查素沟口段(杭锦后旗境内)公路工程建设资金500万元挪用到杭锦后旗乡乡通油路工程。201910月归还了挪用资金。

(九)先开工后办理相关建设手续。

省道311线建设至查素沟口段(杭锦后旗境内)公路工程于20184月开工,201912月交工验收,杭锦后旗交通运输局及省道311线建管办2023年办理了建设用地审批和开工许可审批手续,先开工后办理相关建设手续。

三、审计处理及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巴彦淖尔市审计局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具体整改情况由杭锦后旗交通运输局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