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巴彦淖尔市审计局2024年对巴彦淖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巴彦淖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市住建局)是巴彦淖尔市本级的一级预算单位,内设16个机构,人员编制36名,2023年底实有29人。市住建局现有8个二级预算单位,人员编制214名,2023年底实有191人。
2023年,巴彦淖尔市财政局批复市住建局部门预算9909.90万元(含上年结转结余,不含安排对下转移支付指标),其中财政拨款预算9909.90万元,比2022年减少80.58%(2022年51043.13万元,主要是双河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39001.24万元)。
据市住建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反映,2023年预算执行9909.9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预算执行9909.90万元,总体预算执行率为100%。
2023年,市住建局参与分配的自治区本级转移支付资金14494.1万元,下达14494.1万元,其中拨付本级10万元;中央转移支付资金39181.6万元,其中对下转移支付资金39181.6万元。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重点工作任务推进落实方面的问题。
1.城镇污水网管排查和周期性检测制度未有效建立。按照《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年)》(建城〔2019〕52号)的要求,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牵头,全面排查污水管网等设施功能状况、错接混接等基本情况及用户接入情况。依法建立市政排水管网地理信息系统(GIS),实现管网信息化、账册化管理。同时,对于排查发现的市政无主污水管段或设施,稳步推进确权和权属移交工作。截至2023年12月,市住建局未开展上述工作。
2.未建成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快建设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的通知》的要求,到2023年底前,地级以上城市基本建成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截至2024年3月,市住建局未建成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
3.新建建筑装配式建筑使用面积不达标。根据自治区通报,2023年全市新开工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新开工建筑面积的7.34%。
(二)部门预算执行方面的问题。
1.无预算支出17.85万元。
(1)无预算支出培训费15万元。2023年5月,市住建局在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组织为期5天的“城市更新与高质量发展培训班”,培训费15万元,该笔支出未列入年初预算。
(2)无预算采购办公电脑、打印机2.85万元。2023年,市房产交易中心年初政府采购预算14.3335万元,其中台式电脑采购预算3.3万元。未将当年购置的5台电脑、4台打印机,共计2.85万元列入年初预算。
2.未按规定管理和使用公务卡,涉及金额12.06万元。一是截至2024年3月,市住建局局机关在编在职人员共29人,其中24人办理了公务卡,5人未办理公务卡。二是2021年至2023年,市住建局局机关未使用公务卡结算住宿费等支出12.06万元。其中2021年5.13万元,2022年2.81万元,2023年4.12万元。
3.垫付款项未及时收回4.21万元。
2019年至2022年,市住建局垫付其他单位(驻住建大楼办公)水电费4.21万元。其中垫付巴彦淖尔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54万元,垫付国家税务巴彦淖尔市临河区税务局0.87万元,垫付巴彦淖尔市绿色产业统筹发展办公室0.8万元。截至2024年3月,垫付资金未收回。
4.公务接待不规范,涉及金额2.61万元。
2022年至2023年,市住建局局机关公务接待不规范2.61万元。其中超标准接待0.21万元,超次数接待1.92万元,陪同人员超人数接待0.48万元。
(三)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过紧日子要求方面的问题。
1.虚增公务接待费4.62万元。2021年至2023年,市住建局局机关将日常工作加班餐计入公务接待费,共计4.62万元。其中2021年0.75万元,2022年2.1万元,2023年1.77万元。
2.编制“三公”经费预算未落实只减不增政策。2021年至2023年,市住建局公务接待费预算金额每年5万元,实际支出分别为3.31万元、4.56万元、5万元。公务接待费预算未按要求每年递减。
(四)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方面的问题。
未及时进行账务处理40.7万元。2021年12月,巴彦淖尔市财政局批复,将巴彦淖尔市国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欠缴测绘费40.7万元的债权人,由巴彦淖尔市鑫业房产测绘有限公司(市房产交易中心出资设立的国有企业)划转至市房产交易中心。2023年12月,市国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将五谷城商业门店抵顶测绘费40.7万元。截至2024年4月,市房产交易中心未及时进行账务处理40.7万元。
(五)其他方面的问题。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制定不规范,执行不严格。2023年8月8日,市住建局重新修订印发了《巴彦淖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事务管理制度》,包括会议制度、学习制度、“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等19项制度。其中“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制定未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和本级党委政府的有关要求,制定的制度条文只有4条(“三重一大”事项内容1条、决策程序3条),存在制度制定内容不全面、不细化、条款序号错误等问题,不利于“三重一大”事项的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依法决策。从2021年至2023年会议纪要和财务资料看,大额资金支付未经集体研究。
三、审计处理及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巴彦淖尔市审计局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具体整改情况由市住建局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