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巴彦淖尔市审计局自2021年5月24日至2021年6月30日,对黄河内蒙古河套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2016年第三批工程进行了竣工决算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6年5月25日,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以《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关于黄河内蒙古河套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初步设计(三)的批复》(内水农〔2016〕40号)批准黄河内蒙古河套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2016年第三批工程的初步设计,核准工程总投资为16795万元,项目于2017年3月开工建设,2017年11月全部完工。
截至2021年6月底,黄河内蒙古河套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2016年第三批工程完成投资14600.26万元,其中:建安投资13206.73万元(审计核减后的投资),设备投资65.72万元,待摊投资1327.81万元(建设单位管理费262.1万元,项目设计费813.49万元,监理费237.8万元,检测费14.42万元)。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工程结算不实,多计工程价款207.68万元
1.黄河内蒙古河套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2016年第三批工程施工结算11123.06万元。根据建设单位的决算、双方的合同约定、工程变更签证,其它工程造价方面有关规定,结合审计组对部分单项工程的现场查看及测量结果,发现多计工程价款69.04万元。
2.该项目中乌拉特灌域塔布北边分干渠工程甲供土工模袋决算中供应数量为12.65万平米,合价279.67万元。经过核实,实际供应数量为6.38万平米,合价141.03万元,决算多计工程价款138.64万元。
(二)未按规定办理变更审批手续,涉及金额92.51万元
该项目初步设计批复文件批准西乐渠管理所办公室、长济渠供水所三、四闸段房屋为维修改造工程,但项目未经变更批复改为拆除重建、新建工程,涉及金额92.51万元。
三、审计处理及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巴彦淖尔市审计局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具体整改情况由内蒙古河套灌区水利发展中心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