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审计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工作总结
发布日期:2020-01-14


                                    

巴彦淖尔市审计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工作总结


巴审办字〔201987号   


    一、履行法制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按照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要求,我局高度重视依法治市工作,严格按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中办发〔2016〕71号文件要求执行,成立了巴彦淖尔市审系统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党组书记、局长杜振荣任组长,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督办,使全市审计系统的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二、制定本部门、单位年度法制工作计划,全面贯彻执行所属部门、行业、系统法律法规情况

制定了《巴彦淖尔市审计局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实施方案》,并按方案制定了年度实施计划,严格按照巴彦淖尔市委推进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和自治区审计厅的安排部署开展工作。

(一)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全市两级审计机关依照宪法、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赋予审计机关的职责权限,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坚持党政同责、同责同审,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在摸清审计对象底数的基础上,统筹安排各级审计机关审计资源,明确审计重点,科学规划、分类实施,有重点、有步骤、有深度、有成效地推进各项审计工作,做到应审尽审、凡审必严、严肃问责,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

    (二)建立和完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制度。根据国务院关于权力清单试点工作完成情况,按照巴彦淖尔市委推进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自治区审计厅的统一部署,适时开展全市两级审计机关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制度建设工作。

    (三)提高审计项目计划编制的科学性、时效性。审计机关根据法定的审计职责和审计管辖范围,在调查研究基础上,认真编制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编制年度审计项目计划时坚持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紧紧围绕巴彦淖尔市党委和政府中心工作,突出审计工作重点,合理安排审计资源,防止不必要的重复审计。开展审计需求调查和可行性研究工作,严格按国家审计准则关于审计计划的规定开展审计项目计划编制工作。

(四)严格依法依规决策,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公职律师制度。加强对审计规范性文件的管理工作,建立和落实审计规范性文件起草、审查、集体审议、公开发布等制度,加强合法性审查和备案。结合审计法律法规的立、改、废情况,不断完善审计制度,提高审计制度建设的程序化、科学化水平;与法制办充分沟通,启动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与内蒙古大法扬律师事务所签定了法律顾问合同,由该所为我局的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等提供法律意见,并协助我局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协同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

(五)深入推进法治普法宣传教育,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营造学法、懂法、用法、守法的良好法治氛围。我局各业务科室的一线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坚持对被审计对象进行相关政策法规的解读、宣传,取得良好效果。

(六)坚持重视法制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加强法制内设机构、工作力量和能力建设。我局组织了国家工作人员在线学法和普法考试工作,加强法制人员的培训力度,截止目前我局法制部门四人全部通过内蒙古自治区行政复议资格考试,取得职业资格。

    三、自治区党委、市委明确的控制性指标完成情况

    截止目前,我局全面完成自治区党委、市委明确的控制性指标,没有因违反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中央八项规定、自治区28条和市委26条配套规定、审计“四严禁”“八不准”工作纪律等法律法规而发生行政复议、群体上访、投诉等不良后果的情形。

 

                             巴彦淖尔市审计局     

                             2019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