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审计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报告
发布日期:2019-12-18

2018年,市审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工作实际,不断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和政务公开内容,积极推进审计信息公开的透明度。现将我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 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市审计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公开内容安排4个相关科室负责本科室业务内信息公开内容,配备了5名人员负责信息公开工作。截至2018年底,市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程序正常开展,政务信息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开展顺利。

一是切实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局机关成立了以局党组成员、分管副局长和各业务科室为责任单位具体负责的信息公开工作组,法制科、综合科、机关党委、办公室具体负责对局机关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

二是根据《政府信息工作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市审计局对公开的信息进行了梳理,明确了政府信息的公开属性,将政府信息分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三类。为确保信息公开的真实、及时、有效、安全,市审计局严格按照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的规定、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的原则和保密审查的程序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三是不断强化政务公开工作措施。其一,修订完善政务公开相关制度。重点修订完善审计执法公开、审计结果公告、机关财物管理、集体议事、制度建设等制度,将审计公开融入各项具体工作中,突出审计公告、审计结果公开、机关财务、集体议事公开等内容,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其二,对网站整体架构进行重新设计。重点对政府信息公开等内容做了结构性调整,使信息公开内容分类更加透明,方便社会各界监督。其三,实施现场审计公示制。审计进点张贴审前公示、依据、时间、内容、工作纪律,以及审计组在审计期间有不文明的行为或有不按规矩和程序审计的,公开接受外部监督。

四是大力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宣传。为提高全体干部职工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市审计局把《条例》的学习宣传作为全局干部职工集中学习的重点内容,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进行了传达学习。2018年,市审计局以职能承担科室为载体,全方位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在做好《条例》学习的基础上,狠抓政务公开工作的落实,并坚持做到政务公开与审计职能工作相结合、政务公开与推进审计管理改革相结合、政务公开与反腐倡廉工作相结合。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具体公开内容如下:一是审计机关办事公开,设置政务公开栏,向社会各界公开审计机关机构设置、职能职责、审计程序、审计纪律等。改版完善局机关门户网站,将局机关基本情况、主要职责、执法依据、领导分工、审计责任、作业流程、监督举报等进行上网公布,并认真落实首问责任制,及时为来访者提供方便、快捷、透明的服务。二是狠抓审计业务公开。所有审计项目审计组进点审计时,都向被审单位宣讲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张贴审计公示,请被审计单位对审计人员的服务态度、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监督。三是加大审计结果公告力度。代表政府向市人大每年进行审计工作报告,经审议批准后,通过媒体及局机关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告。四是狠抓审计内部管理公开。在人事管理上,干部使用上必须履行公示程序;在机关财务管理上,每半年进行公开,并将“三公经费”向全体干部职工公布;在办公物品采购上,按政府采购制度办事,接受社会的监督。

2018年度,累计主动公开政务信息219条,其中,审计综合类信息198条,审计结果公开类信息19条,财务公开类信息2条。在审计署、审计厅网站及《中国审计报》、《中国审计》等多种报刊、杂志、网络平台公开审计动态信息208篇次。全年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或诉讼案件,没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而产生的收费。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不够充分。还需进一步加强《条例》的学习贯彻,积极扩大政务信息公开的广度与深度,切实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政务公开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尤其是政务公开的内容、范围、方式、渠道和程序还不够完善。为此,应针对审计工作实际,逐步规范信息公开管理和复核工作。

三是进一步增强信息公开的安全意识。要以高度的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强化保密工作,突出抓好网上信息的安全防范工作,认真排查隐患,强化监管机制,确保不发生泄密事件。